退貨與退款政策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8月23日

1) 前言

本退貨與退款政策適用於透過 New kenshi 所下的訂單。

New kenshi 致力於提供清楚、透明的退貨與退款流程。

對於適用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的通訊交易,消費者享有法律規定的解除契約權利。此外,New kenshi 額外提供自收到商品起共14日的契約性退貨政策。

因此,本政策中的14日退貨期間包含:

  • 收到商品後的前7日:符合條件時,屬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保障的法定解除權;
  • 收到商品後第8日至第14日:屬 New kenshi 額外提供的契約性退貨權利。

商品有瑕疵、損壞、寄錯、缺件、不安全或不符合約定時所產生的法定權利,與上述改變心意的退貨權利分開適用。

本政策適用於 United States, United Kingdom, Canada, Australia, New Zealand. 的顧客,但不得限制任何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消費者權利。

2) 七日法定解除權與14日退貨期間

2.1) 台灣七日法定解除權

除法律規定的合理例外情形外,透過網路等通訊交易購買商品的台灣消費者,可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

依法行使此項解除權時:

  • 無須說明解除契約的理由;
  • 無須負擔依法不應由消費者負擔的費用或對價;
  • 不得以一般契約條款預先排除此權利。

七日期間自收到商品的次日起計算。

如消費者於法定期間內寄出書面解除通知或將商品交付退運,依法判斷解除權是否於期間內行使時,以適用規定為準。

2.2) 第8日至第14日的額外契約性退貨

除了上述7日法定解除權外,New kenshi 額外允許符合條件的商品於收到後14日內申請退貨。

如消費者於收到商品後第8日至第14日因單純改變心意而申請退貨,商品原則上應:

  • 完整;
  • 未有超出合理檢查所必要的使用;
  • 保持合理可再次銷售的狀態;
  • 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連同原包裝、配件及相關附件退回。

第8日至第14日的自願性改變心意退貨,其直接退貨運費原則上由消費者負擔。

此規定不適用於前7日依法行使的台灣法定解除權,也不適用於商品有瑕疵、寄錯或因 New kenshi 的錯誤而需要退貨的情況。

3) 七日法定解除權的合理例外

依台灣「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特定商品或服務在符合法定條件,且企業經營者已依法告知消費者不適用七日解除權時,可以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七日解除權。

可能包括: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除契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的客製化給付;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已由消費者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完成的線上服務,且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後開始提供;
  • 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
  • 其他依法屬於合理例外的商品或服務。

上述解除權例外不會排除消費者對瑕疵商品依法可以主張的權利。

第8日至第14日契約性退貨的排除

對於 New kenshi 額外提供的第8日至第14日改變心意退貨權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下商品原則上亦不適用:

  • 客製化或個人化商品;
  • 基於健康或衛生原因而密封,且已拆封後不適合再次銷售的商品;
  • 快速腐敗或保存期限很短的商品;
  • 已被消費者實質使用、修改或損壞且超出合理檢查程度的商品;
  • 缺少重要零件、附件或組件而使商品價值大幅降低的退貨。

這些自願性退貨限制不得用於拒絕依法應負責的瑕疵、不符合約定、錯誤配送或其他法定請求。

4) 如何申請退貨

請將退貨要求寄送至 contact@kenshiblades.com,並盡可能提供:

  • 訂單編號;
  • 欲退回的商品;
  • 若您願意,可提供退貨原因;
  • 如果商品有瑕疵、損壞、缺少或寄錯,請提供問題說明;
  • 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提供照片或影片。

客服確認後,將提供適用的退貨說明及退貨地址。

請勿在未收到正確退貨指示前,直接將商品寄回 NOITAKY Matthieu 的營業地址、包裹上的寄件地址或其他未經確認的地址。

實際退貨地址可能依商品、供應商、倉庫、物流安排及退貨原因而有所不同。

請適當包裝商品,避免商品在退回運送途中受到不必要的損壞。

建議保留寄件證明及追蹤號碼,直到退貨與退款程序完成。

5) 七日法定解除後的商品取回與退款

當消費者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以書面通知合法解除通訊交易契約時,適用法律所規定的商品取回及退款程序。

除雙方另有個別且合法的協商外,New kenshi 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2處理。

企業經營者原則上應於收到解除通知的次日起15日內,到原交付處所或雙方約定的處所取回商品。

New kenshi 將於以下適用事件發生的次日起15日內,返還依法應返還的款項:

  • 取回商品;
  • 收到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或
  • 其他依法開始退款期間的情況。

法定解除權的必要退貨費用不得透過一般條款轉嫁給依法無須承擔該費用的消費者。

退款原則上將退回原付款方式,除非雙方另有合法約定或原付款方式無法使用。

契約解除後雙方的回復原狀義務依台灣適用法律處理。本政策不對消費者設定較法律規定更不利的回復原狀條件。

6) 第8日至第14日契約性退貨的退款

對於不屬於七日法定解除權,而是依 New kenshi 額外提供的第8日至第14日契約性退貨政策提出的符合條件之退貨,我們將在收到並確認退回商品後處理退款。

我們將盡合理努力於收到並確認符合條件的商品後最多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款。

退款原則上使用原付款方式。

若此類退貨僅因消費者改變心意:

  • 直接退貨運費由消費者負擔;
  • 如消費者選擇了比一般標準配送更昂貴的額外服務,其額外費用原則上不予退款;
  • 如商品因超出合理檢查所必要的使用而發生明顯價值減損,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實際情況處理。

本節不限制台灣法定七日解除權或瑕疵商品所產生的權利。

7) 瑕疵、損壞、缺件或錯誤商品

如果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損壞、不安全、缺少零件、寄錯或與商品說明有重大不符,請儘快聯絡 contact@kenshiblades.com

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請提供:

  • 訂單編號;
  • 問題說明;
  • 商品照片或影片;
  • 包裝照片;
  • 其他合理必要的調查資訊。

照片或影片有助於加快處理,但若可透過其他合理方法證明商品問題,不得僅因無法提供照片而自動排除依法存在的權利。

台灣民法物之瑕疵擔保

七日解除權與商品瑕疵擔保屬於不同的法律權利。

即使七日解除期間已屆滿,如商品存在出賣人依法應負責的瑕疵,消費者仍可能依台灣民法主張相關權利。

依民法相關規定,當商品存在出賣人應負擔保責任的瑕疵時,消費者依具體情況可能可以:

  • 解除買賣契約;
  • 請求減少價金;
  • 對於種類物,請求交付同種類的無瑕疵商品;
  • 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請求損害賠償。

如解除契約依具體情況顯失公平,可能僅能主張減少價金。

權利行使期間

依民法第365條相關規定,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的權利,原則上須注意自依法通知瑕疵後6個月及自商品交付後5年的法定期間限制。

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可能適用不同規則。

退貨費用

如果商品經確認屬於 New kenshi 應負責的瑕疵、錯誤配送或其他依法應由 New kenshi 負擔退貨費用的情況,合理必要的退貨費用由 New kenshi 承擔。

8) 配送延誤、遺失或未送達

如果商品未在訂單所約定或合理預估的配送期間內送達,請聯絡 contact@kenshiblades.com

New kenshi 將向相關物流業者調查包裹狀態。

本政策不將其他國家適用的統一「30日配送規則」套用於台灣。

配送是否符合契約,應依訂單所揭露的配送日期、期間、配送方式及台灣適用法律判斷。

如包裹在實際交付消費者前被確認遺失,New kenshi 將依契約內容及適用法律提供合理解決方案。

依具體情況可能包括:

  • 免費重新寄送商品;
  • 取消受影響的訂單;
  • 全額退還受影響訂單已支付的款項。

消費者對 New kenshi 依法享有的退款或其他權利,不以物流業者先行賠償 New kenshi 為前提。

9) 退貨地址

所有退貨均由客服部門安排。

適用的退貨地址將於客服確認退貨要求後透過電子郵件提供。

退貨地址可能因商品、供應商、倉庫、物流安排或退貨原因而有所不同。

退貨部門: New kenshi

電子郵件: contact@kenshiblades.com

請於寄回任何商品前取得正確的退貨地址。

若自行寄送至未經確認的地址,可能導致處理延誤。

10) 消費申訴與爭議處理

如對退貨、退款、商品瑕疵或其他事項有任何申訴,請先聯絡 New kenshi:

contact@kenshiblades.com

New kenshi 將盡合理努力與消費者直接解決問題。

在台灣消費者保護制度適用的情況下,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申訴,應於收到申訴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

如未獲妥適處理,消費者可依法進一步向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第二次申訴,並可依適用程序申請消費爭議調解或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網站: https://cpc.ey.gov.tw/

線上申訴: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

上述申訴或調解程序不排除消費者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向有管轄權的法院主張權利。

11) 台灣消費者重要補充條款

11.1) 七日法定解除權

除法律規定的合理例外外,通訊交易消費者可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11.2) 法定解除權不得以契約排除

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法定解除權,不得以一般契約條款要求消費者預先放棄。

11.3) 法定解除權原則上不得收取費用

依法行使七日解除權時,消費者無須負擔任何依法不應由其承擔的費用或對價。

因此,本政策中由消費者負擔改變心意退貨運費的規定僅適用於 New kenshi 額外提供的第8日至第14日契約性退貨,而非限制前7日法定解除權。

11.4) 七日猶豫期的合理檢查

七日猶豫期並非商品試用期。

然而,為確認商品內容、性質、規格或是否符合需求所進行的合理必要檢查,不應僅因商品已拆封而自動使解除權消滅。

11.5) 法定例外

客製化商品、易腐敗商品、特定已拆封影音或軟體、特定數位內容以及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等,可能符合七日解除權合理例外規定。

當法律要求告知時,New kenshi 必須在交易前清楚告知消費者該商品不適用七日解除權,方能主張相關例外。

11.6) 法定解除後15日取回商品

消費者依法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後,除雙方另有合法個別協商外,企業經營者原則上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2,在收到通知的次日起15日內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

11.7) 法定解除後15日退款

企業經營者原則上應於取回商品、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或其他法律規定的起算事件發生之次日起15日內,返還依法應返還的款項。

11.8) 七日解除權與瑕疵擔保分開適用

即使商品依法屬於七日解除權的例外,或七日解除期間已經屆滿,如商品存在依法應由出賣人負責的瑕疵,消費者仍可依民法等適用法律主張瑕疵擔保相關權利。

11.9) 瑕疵商品的主要權利

當出賣人依法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時,消費者依具體情況可能可請求解除契約、減少價金、交付無瑕疵同種類商品或其他依法可主張的救濟。

11.10) 消費申訴15日處理

當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適用時,企業經營者收到消費者申訴後,應於法定15日期間內妥適處理。

如未妥適處理,消費者可依台灣消費爭議處理制度繼續提出申訴、申請調解或依法提起訴訟。

11.11) 跨境交易

NOITAKY Matthieu 設立於法國,因此台灣顧客的訂單可能構成跨境消費交易。

本政策不得被解釋為排除在相關條件成立時依法適用於台灣消費者的強制性消費者保護規定。

12) 聯絡方式

如需申請退貨、退款或提出商品相關問題,請聯絡我們:

電子郵件: contact@kenshiblades.com

電話: +33 6 52 64 36 14

客服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6:00